
资源共享的游戏

在世界跨国烟草公司向中国市场扩张的时候,面对着中国禁止外资设厂和严格限制卷烟进口数量的规定,为了能挤进中国这个烟草消费大国的市场中,跨国公司采取了一种其他地方难以见到的特殊合作方式:交换生产和销售。
交换生产和销售的方式是利用合作方的工厂为自己生产特定品牌的卷烟,并且利用合作方所拥有的渠道销售这些产品,从而为产品打开海外销售市场。
据各大跨国公司披露的报告,每年这些烟草公司都要花费巨资用于游说各国政府推迟或修改烟草控制法律。
最近的一个合作案例是中国烟草总公司与菲莫国际所签订的合作关系。在2005年12月达成的协议中,菲利普莫里斯同意在国际市场上销售中国卷烟品牌,以换取在中国国有卷烟厂生产其万宝路(Marlboro)产品。菲利普莫里斯表示,三个中国卷烟品牌将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和菲利普莫里斯成立的合资企业里生产。
通过这个协议,使万宝路避开了不能在中国设立生产厂以及进口数量的限制,从而使万宝路增加了在中国的产量和销量,打开了进入中国市场的大门。对于中国的三个卷烟品牌红金龙、和牌和都宝品牌来说,也是一个非常有利的事情,因为中国尽管自己也一直在利用各种方法进入国际市场,但总是成效不大,而此协议,则使这几个品牌在合资公司生产,能更容易把握到国际消费者的需求脉搏,并能借助于菲莫国际的销售渠道在国际市场上进行销售,这为国内品牌拓展海外市场提供了一条捷径。
实际上,由于中国的烟草专卖体系,以及对烟草生产和进口的规定,迫使跨国公司考虑如何提供对中国烟草有利的合作途径,促使中国烟草打开市场的大门。目前进入中国市场的外烟除了万宝路外,还有加莱赫的孟菲斯和帝国烟草的威斯。这两个品牌的进入也都是借助了交换生产的途径,不过具体实施途径略有不同。
海烟草集团与加莱赫的合作是完全的交换生产和销售。2005年4月21日,上海烟草集团与英国加莱赫集团双向商标许可项目——“孟菲斯”(MEMPHIS)卷烟在上海卷烟厂投入试生产。4月22日,第一批全新配方设计的烤烟型“孟菲斯”卷烟产品下线。产品通过上海烟草集团在中国境内的销售网络进行销售。经过2年多的推广,孟菲斯已经在上海获得了一定的市场份额。根据2003年11月双方签署的《商标许可合同》,上海烟草集团也授权加莱赫集团属下的俄罗斯利吉特?杜卡特公司生产“金鹿”牌卷烟,并由该公司在俄罗斯上市销售。目前金鹿品牌在俄罗斯市场的销售情况良好。
帝国烟草与红塔的合作,则不是完全严格意义上的交换生产和销售,而是优势互补。对于红塔来说是许可生产帝国的威斯品牌,对于帝国来说,是利用自己的销售网络红塔品牌在国际的销售。2002年5月25日,英国帝国烟草集团(Imperial Tobacco Group)收购利是美。同年6月12日,红塔集团与帝国烟草集团确定了合作方式为许可证生产“威斯(WEST)”品牌和共同合作开发新产品。通过此次合作,红塔获得了帝国烟草集团“威斯”品牌在国内的生产许可,并通过红塔集团的销售网络进入中国市场;同时红塔可以利用帝国烟草的销售网络将红塔混合型卷烟及其他产品以更快捷的方式进入国际市场。
2003年8月7日,红塔集团与帝国烟草集团合作项目签字仪式在北京举行。12月2日,红塔集团玉溪卷烟厂正式开始生产“威斯”卷烟。12月16日、18日“威斯”卷烟分别在上海和昆明开始上市销售。
2004年红塔集团与帝国烟草扩大烟草合作。2005年1月11日至12日,帝国烟草主管生产的董事局成员 Daivid Cresswell,中东欧、亚太区域生产总监Gary L.Aldridge,亚洲地区生产总监叶荣坤,等到红塔就双方进一步合作进行商讨。Daivid Cresswell说,我们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帝国今后将继续加强与红塔在混合型卷烟开发、海外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合作。
此外,为加速威斯品牌在中国市场的成长,红塔集团与帝国烟草合作进行了消费者口味、包装、价格接受度等方面的市场调查,经红塔集团和帝国烟草中外专家共同研究,对原有产品从包装、吸味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调整和改进,开发出威斯12mg红、威斯8mg蓝两个新产品,于2007年分别在上海、北京、深圳、成都、苏州、昆明6个城市上市销售。
同时,与帝国集团的合作也促进了红塔集团品牌的出口。红塔集团的出口也呈逐年增长的趋势。2007年,红塔集团出口卷烟4.6万箱,而在2002年的出口量仅为1.32万箱。
目前,这种资源共享的合作方式,为合作双方向海外市场的拓展达到了共赢的效果,不过也应该看到这种合作方式在双方对所要进入的市场控制能力都很弱的情况下,能够发挥最大的效果;一旦合作的一方在目标市场上打开了局面,这时原来的合作关系就会向竞争关系转化,到那时这种资源共享的局面将不复存在。不过,由于现在外烟和中国烟草对各自的目标海外市场的掌控能力还很弱,竞争局面还需一段时间才有可能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