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消费环境建设也是正视“吸烟有害健康”的题中之义

烟民在现实生活中的尴尬与无奈——除了被强加于身的妖魔化标签,“吸烟”被粗暴而毫无理由地等同于“不道德”、“不文明”——更多的是,在不吸烟人群合法权益得到普遍尊重的同时,烟民的合法权益却一再地被肆意践踏,没有人关心他们需要什么,又理应得到什么,又可以为他们做些什么。

这既是不可回避的现实,更是消费者的困难所在、需求所在、期望所在——站在行业的角度,基于“两个至上”的内在要求——既要正视环境需求的客观存在,消费环境建设势在必行又任重道远,又要认识到保证烟民群体的合法权益,是贯彻实施《烟草专卖法》的职责所在,就是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利益”,就是在供给侧做文章来改善供给条件、供给质量。可以说,有一万个理由支持消费环境建设,没有一个理由可以懈怠。

在2017年的工作会上,国家局强调“积极开展卷烟消费环境建设”这一要求,既要注重从顶层设计破解千头万绪、无处着力的现实困难,也要关注从落地执行保证循序渐进、一步一个脚印。

第一,在机场、高铁站、汽车站、商贸区、体育场馆等室外区域依法合理设置吸烟区,提供必要的便利设施,不仅是对非吸烟人群的合理尊重,更有助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对演唱会、会展活动等临时性集会,也需要考虑设置临时吸烟区,从源头上做好保障,在软硬件上提供支持——依法合理设置吸烟区、提供必要设施并不是支持鼓励吸烟,更不会因此显得不文明、没素质——公认控烟更为严厉的日本,同样会为临时集会设置吸烟区。

第二,直营店、核心店、窗口店要从简单的商品售卖转向立体的消费体验。目前,行业展开的零售终端建设,软硬件的投入和支持主要以商品售卖为主,这对于那些基础条件更好的直营店、核心店来说,这个要求相对显得粗糙了一些,同时也有一些基础设施的空转与浪费,与对应的品茶区、品酒区相比,大家花在卷烟的心思还是吝啬了一点。作为重要的品牌窗口,直营店、核心店是烟草“新零售”的前沿阵地,建设环境好、氛围好、功能好的“三好”品牌体验店迫在眉睫。

第三,最好的跨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不分我、我不离你。烟酒不分家,琴棋书画烟酒茶……香烟与这些身份属性、价值认同的“远亲近邻”们还可以走得更近一些,尤其在终端,在线下,在同消费者的近距离接触当中,这倒不是硬广或者植入,而是彼此各取所需、各尽其长,相互打通、彼此融合。比如说,酒的专卖店能不能有烟的展示?烟的终端能不能有茶的体验?茶的推广中能不能有烟的组合?

此外,以O2O为基础线上线下的加快打通,也是开展消费环境建设的题中之义。在消费需求、消费行为、消费过程实时化、网络化、个性化的趋势和背景下,适时打通线上线下——既可以更好地满足消费需求,更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止假烟到位趁虚而入——因为消费环境建设的本质,还是为了更好地服务消费者,除了提供更加优质、更加健康的产品,还包括更加优异、更加满意的服务。

最重要的是,为消费者提供基本的、必要的便利设施绝不能与烟草广告混为一谈,在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资源投入之外,切不能被那些无德媒体以变相广告而给跑偏带岔,以此来否定和阻碍合法合理的消费环境建设——相关部门不能一叶障目,烟草行业不能因噎废食——因为所有这一切,都建立在正视“吸烟有害健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不吸烟人群合法权益的基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