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户”治理的那些事儿

近年来,凌成兴局长多次强调指出,要高度重视规范大户卖烟行为,科学把握对大户的货源供应频次和数量,密切跟踪大户货源流向,依法严管“二次批发、左右价格、扰乱市场”的卖烟大户。2017年3月22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实施方案,决定自今年4月至12月,在全行业开展依法严管违法违规卖烟大户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行业市场控制力,营造良好卷烟市场秩序。

实施方案指出,要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卖烟大户“二次批发、左右价格、扰乱市场”等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严肃查处勾结违法违规卖烟大户的行业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依法严管卖烟大户的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活动主要任务:一是彻底查清存在问题。要查清2016年以来辖区内有哪些违法违规卖烟大户及其“二次批发、左右价格、扰乱市场”问题的具体情况,查清行业单位和个人勾结、利用、纵容大户甚至“主观故意、组织参与、内外勾结”违法违规经营卷烟问题的具体情况。二是有效整改突出问题。要分清主次,突出重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确定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落实到位。三是建立严管违法违规卖烟大户长效机制。要结合实际,边整改边探索,建立健全长效化工作机制,有效防范违法违规卖烟大户问题发生。在今年全国烟草工作会议上,凌局长就指出要高度重视规范大户卖烟行为,科学把握对大户的货源供应频次和数量,密切跟踪大户货源流向,依法严管“二次批发、左右价格、扰乱市场”的卖烟大户。

在今年全国烟草专卖管理工作会议上,赵洪顺副局长在部署2017年专卖重点任务中就表示:依法严管大户为抓手,在规范市场秩序上下功夫、求实效。全行业要充分认识违规大户的严重危害性,坚持以依法严管大户为抓手,坚决守住专卖管理的底线,努力实现卷烟市场秩序的根本性好转,全面提升行业规范营销的能力和水平。

因此,加强卷烟零售大户监管,是当前烟草行业转型发展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什么是“大户“?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开展依法严管违法违规卖烟大户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烟专〔2017〕95号)文件中明确了违法违规大户的基本含义,具体为“二次批发、左右价格、扰乱市场”的卖烟大户。

近年来,各地都在进行大户治理,按照“控制大户、培育中户、扶持小户”的工作要求,强化卷烟货源监管,严格控制大户比例。

客户经理的吐槽

卷烟大户大量进货,囤积卷烟,经常以批发价售烟,垄断片区生意,迫使其他缺乏竞争力的守法小经烟户无利可图;同时由于烟草公司限量售货,而大户又有存货,导致许多不法经烟户到大户批发进货,可以说大户是卷烟“乱渠道”的发源地;另外,卷烟大户从公司进货的同时,为了赚钱经常贩卖“私、假、非、超”卷烟,将真、假烟掺杂在一起卖,鱼目混珠,严重扰乱了卷烟零售市场的正常秩序。因此,为了使卷烟零售市场纯净化,实现卷烟诚信市场,治理卷烟大户乃我们专卖管理工作当务之急。

零售户的吐槽

以前从新商盟平台上订购卷烟,我只是象征性地订购上一部分卷烟。为什么呢?因为新商盟平台里给我们这些小户提供的都是一些大众化的卷烟,这部分卷烟价格都非常的透明,根本没有一丁点的利润。而大户能拿到紧俏烟,所以不怕赔钱。而我们小户就不一样了,手里没有紧俏烟,大户赔,我们只好跟着赔。如果卖烟长期都赔钱,谁也承受不起,都是大户惹的祸。自从7月1日起,取消了大户,按类别走,大大提高了我的订烟积极性。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我从几千元的烟款上升到如今2万多元的烟款,充分说明,取消大户,才能充分调动广大卷烟零售户的订烟积极性。没有大户操控卷烟市场价格,现今卖烟,不但不赔钱,我还开始赚钱了!

大户治理措施

强化卷烟零售大户监管,既是维护卷烟市场经营秩序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卷烟营销市场化取向改革的重要方面。卷烟零售大户进货量大,经营实力强,在卷烟市场经营活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一旦从事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不但会扰乱正常的经营秩序,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整个烟草市场的稳定发展也会产生较大影响。

针对违规大户,商业企业要专销互动,双管齐下:全面排查,掌握情况;全面宣传,有威慑力;管服齐举,综合治理。

另外,借助自律互助小组平台,商业公司也在搭建起专销零协同治理的市场监管机制,引导零售客户制订、遵守自律公约。同时,加强大户源头治理,坚定中小客户推行明码实价的信心决心。

商业公司是如何治理大户的?

浙江省局

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在前期治理的基础上,突出以信息化为支撑,进一步健全大户监管治理综合长效机制体系。前期,浙江省局根据违法违规卖烟大户的主要问题及特点,初步建立了“上下三级联动、左右多方协同、内外疏堵结合”的大户监管治理长效机制体系。下一步,浙江省局将通过“三个进一步”做好大户监管治理。

贵州省局

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健全严管长效机制,严守规范底线,全面落实依法严管违法违规卖烟大户专项行动整改工作。一是建章立制,长效治理。二是合理分配,重点监管。三是严厉打击,依法取缔。

山西省局

山西省烟草专卖局召开了全省系统依法严管违法违规卖烟大户专项行动推进会。会议指出,各市局一定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依法严管大户专项行动与烟草行业防治系统性廉洁风险结合起来,坚持从严治理,从深层次寻找“思想认识不到位”、“措施落实不到位”和“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原因,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广西区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建立健全机制,制定印发了《卷烟销售大户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卷烟销售大户的定义范围、月度供货总量上限和单次订货量上限等标准,督促指导各市局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卷烟销售大户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销售大户审核审批流程、监督管理及责任追究机制,定期评估销售大户,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部门应确保监督到位。

新疆区局

按照国家局开展违法违规卖烟大户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制定《依法严管违法违规卖烟大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健全严管大户的长效机制,促进行业内部规范管理,全面部署开展打击违法违规卖烟大户专项行动。

山东省局

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制定下发《山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依法严管违法违规卖烟大户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违法违规大户治理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关于开展依法严管违法违规卖烟大户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成立了以省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全省依法严管违法违规卖烟大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结合省实际,进一步细化了内管、专卖、营销等部门在专项行动自查、整改、建制等方面的重点工作。

上海市局

贯彻落实国家局开展违法违规卖烟大户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部署,提升市场管控能力,上海市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有效推进、多措并举,按计划完成自查阶段工作任务。一是认真组织真烟外流专项调查。二是依法严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三是探索建立重点监管户名单。四是新增系统预警监控点。

以上,只是个别商业公司治理大户的情况,其它不一一赘述。由此我们可见,我们的监管部门对于大户的治理还是做了大量工作的。不过,监管部门也不可进行阶段性的治理,需长期地观察和治理,保持警惕,未雨绸缪,加大监管力度,将大户问题进行有效且彻底的治理,让整个终端行业健康有序地朝好的方向发展。最后,用业内人士的一句话来完结此篇:2017年初,国家局重申“大户”管理,可谓用心良苦。从专卖的角度而言,这是一次市场掌控力之间的角逐。而由于专卖法这一尚方宝剑的强力加持,结果不言而喻。但是,在卷烟消费市场上,如果烟草企业还不抓紧转变思维,及时调整市场政策,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客我力量的变化,很有可能产生对本地市场灾难性的影响。到时候,无论是专卖的利剑再次斩断市场之手,还是市场掀翻专卖体制,最终根本没有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