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处在2016年四季度省局中心组学习上的发言
2017-1-12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全省烟草工作会议和全国烟草行业法规体改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省系统改革发展中心工作,以开展“责任、使命、担当”学习讨论活动为动力,实现“三个依法”共同推进,从“完善六个机制”入手,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充分发挥法治对于全省系统改革和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使各项工作全部纳入法治轨道。
(一)完善行政审批机制。
力求全面完成“一口受理、限时办结、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的目标任务,提高审批效率。及时清理内部管理事项,全面落实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完成统一办证大厅建设,全面厘清行政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执法事项。
(二)完善专卖执法机制。
加强与专卖部门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制订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标准,加强执法监督,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加强专卖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执法资格考试,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工作。修订完善全省系统行政纠错问责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机制和行政调解制度机制。
(三)完善依法治企机制。
协助投资处、整顿办完善以公开招标、单一来源谈判为主要方式的采购管理程序,完善和规范标书、合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审核、出具流程,做到痕迹化、书面化,并做好相应资料的保存工作。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及管理规范,及时修改、废止、公布与法律、法规、规章相冲突或者不适应行业发展实际的规范性文件及管理规范。
(四)完善依法生产经营机制。
严格遵守烟草专卖制度的基本规则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市公司作为经营主体对零售终端要做到供货公平,防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差别待遇、捆绑式销售或在销售时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等。要遵守烟草专卖制度中有关许可证管理、属地管理、渠道管理的基本原则。严格做到按渠道进货和销售,切实健全许可经营、属地经营和规范经营的机制,有效防止恶性竞争。
(五)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指导、督促全省系统继续推进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构建起本单位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积极汇总、整理、分析全省系统涉诉案件,系统梳理全省系统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存在的法律风险点,同时以此为基础,构建形成较为完备的法律风险点管理、制度流程管控、风险预警及应急体系,不断深入推进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实现风险防控由“被动型”向“主动型”、“事务型”向“管理型”、“事后型”向“全程型”转变。
(六)完善普法宣传体制机制。
按照“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的要求,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求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3.15”、“12.4”等重点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方面有新举措、新突破。面向烟农、零售户、消费者等群体理直气壮地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正确引导舆论,凝聚各方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烟草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