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烟草零售户《诚信经营公约》

引言:

  维护消费者利益需要国家烟草工业、商业系统的努力,需要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的觉醒,同时,作为直接与消费者面对面的零售户,在面对假烟的暴利诱惑,在面对一己私欲和广大消费者利益的权衡之时所做出的选择是至关重要的。近几年来,我们欣喜地看到,在消费者的呼唤下,在商业企业的组织下,在零售户自身责任的感召下,卷烟零售户协会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各地扎根发芽,结出果实,各地零售户协会纷纷以《诚信经营公约》的形式,对消费者利益负责,对假冒卷烟的坚决抵制的态度。随着越来越多的地方建立起零售户自律协会,我们看到了一个新的杜绝假冒卷烟体系的雏形正在建立,烟草经营的市场环境必将得到进一步的净化。

新疆伊犁烟草零售户《诚信经营公约》

《诚信经营公约》共有以下方面的内容:

一是认真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守法经营观念,严格自律,诚信服务,依法维护行业的共同声誉和利益。

二是遵守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自觉维护“明码标价”,不低价倾销和提价出售卷烟,不欺诈消费者,积极维护卷烟零售市场诚信经营秩序。

三是不销售非法渠道的卷烟、走私烟、假冒烟、霉变烟,积极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

四是自觉接受烟草部门的经营指导,协助做好卷烟品牌的宣传、促销、推广及市场培育工作,提高卷烟销售品牌的集中度。

五是积极向烟草部门举报各种卷烟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不断提升自身的诚信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