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说的互联网制售假烟,其实应当叫做互联网违法销售假冒伪劣卷烟。
充斥在淘宝、微信、各大烟友论坛中,偶尔发发各种珍品卷烟照片,不小心透露一下卷烟价格的,基本都是这些假冒伪劣卷烟的二手、三手,直至N手销售者。如果你联系他们,向他们询问这些烟的来源,最常见的回复是朋友捎回来的,也有说自己从关系好的商店拿的。不过,如果再深入问一下这些卷烟价格如此之低,到底品质如何的话,那他们就会神神秘秘的告诉你:“我们有特殊渠道。”
何谓“特殊渠道”,其实就是制售假烟的上线而已。
2017年2月23日,在位于惠州仲恺路的某知名快递的仓库中,警察当场查处了近40个品牌的5000条假冒伪劣卷烟,这些卷烟的寄件人基本都是“张豆腐”这个假名,而收件地址则遍布全国。整个仓库,近80%的快递来自这个“张豆腐”。而这三个字所代表的,其实就是“特殊渠道”,也就是假冒伪劣卷烟的来源。
在中国,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的主体是国家烟草专卖局。2017年,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到了一个关键的数字,即通过2016年专卖战线的努力,为行业夺回了近30万箱的卷烟市场空间。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假冒伪劣卷烟,就来自互联网。
当前,正规渠道卷烟有各种价位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但最为人津津乐道的,却是那些高端高价位的卷烟,以及偷偷摸摸传说中的特供烟、白皮烟等。在很多消费者的消费价值观中认为,这些卷烟代表的是品质,更是一种品位。但是,高端卷烟同很多奢侈品一样,具有稀缺且价格高的特点。在销售中,烟草企业更注重的是这些高端品牌的引领作用。因此,其品质把控高、产品产量少、销售范围窄,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紧缺的市场状况。而制假售假者正是看到了这些机会,找到了假烟销售的市场和销售策略。在很大程度上,冲击了当前正规的卷烟消费市场。
2017年,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源头治理”、“坚决治理出口回流”、“切实加强规范管理”四项专卖工作措施。虽然,这四项措施各自的重点并非完全立足于互联网制售假烟现象。但实际上,这些措施都与其有着密切的关系。
面临经济形势下行的挑战,消费者消费意愿的低迷,以及卷烟零售客户的盈利水平下降,近几年,卷烟消费市场的整体消费能力开始下降。但从客观上讲,卷烟消费的群体是存在的。因此,这部分下降的消费市场的空间,并不是消失了,而是被挤占了。在这个过程中,互联网制售假烟参与其中,行为变得越来越猖狂。因此,国家烟草专卖局对于这种现象,强调每个地市级局都要打掉1—2个较大规模制售假烟网络的考核任务不变,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这种强制性的任务并非无法完成,因为它基于整体市场的判断上,是具有可操作性的。可以说,2016年市场空间的夺回,很大程度上就来源于一个个地级市的基础市场的夺回。另一方面,这种任务可以引导专卖队伍找到工作方向,确立好工作思路,明确专卖工作的核心是管控市场,而非协助营销培育市场。
神秘人“张豆腐” 每天寄出几千条“假烟”
虽然,制售假烟网络的落脚点是销售者。从理论上讲,治理了这些销售者,假烟就失去了渠道。但是,从实际情况而言,消费者所接触到的,更多的是“张豆腐”一样的N手销售商,而在其上,有着复杂严密的制售假烟网络,因此,打击源头,整治根本所起到的功效,要远远大于在互联网、物流等方面搞几次专项行动。同样,应该看到的是,通过发达的互联网络和物流平台,现在的假烟源头变的更具有特点。首先,他们更为隐蔽。因为网络的追溯性和证据链的获取更加困难。其次,它们的成本更低。别说在一个仓库里查5000条卷烟,就是再加一个零,对它们来说也只是多费点功夫而已。再次,地点的灵活性。考虑到不仅仅是售假通过网络,烟叶及相关设备、原料、技术的获取也可以通过网络得到,使原来并不属于制假源头的地区也存在了制假风险,对制售假烟源头这一金字塔顶端的治理,变得更为艰难。
撇开真正出口的真品卷烟,其实打着回流卷烟的幌子所销售的假冒伪劣卷烟,更应该值得关注。尤其是,面对当前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制假售假者对于假烟的“包装”也很费心思。有些论坛上,甚至根据奢侈品制假售假的等级,对自己生产的“真品卷烟”也进行了区分。例如,最低档的卷烟,只是粗制滥造,最多的是中华、白皮烟、特供烟等;更好一些的“A”货,用的是真烟的过滤嘴,好一些的外壳也是真烟的,这些烟也是全国知名的高端烟最多,但也有其他的主销牌号;更好的所谓“珍品”,则是强大到连防伪都是和真品一样,烟丝也是真假1:3混掺,当然售价也不菲,都完全是按照“真烟”卖的。这些神乎其神的说法,不仅仅影响了消费者对于卷烟的判断,还造成了“烟草的卷烟不过是因为纳税了所以贵”的说法,使消费者忽略了那些隐藏在制假售假过程中的健康和法律风险。
通过“特殊渠道”回流的所谓真品卷烟市场
筑牢一线卷烟零售客户对假烟的抵制作用
任何商业行为的背后都是利益驱动。制售假烟虽然从根本上影响了卷烟零售客户的生计,但有少部分零售客户并没有看到那么长远。因此,他们很容易只看到了销售假烟所带来的高利润,却忽视了由此带来的市场影响和消费者口碑情况,也忽视了专卖法对这方面的严格要求。因此,加强规范管理的一个重点,也是要落脚到零售客户是否成为了互联网制售假烟的“下线”。尤其是在一些库存周转快、过路消费者多的地段,是否存在“真假烟混搭”的违法行为,其实也十分值得基层专卖管理队伍关注。